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7月3日作出(2025)豫08破申19号民事裁决书,裁决受理焦作市太行橡胶厂(以下简称“太行橡胶厂”)破产清算一案,并指定本案由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审理。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8月6日作出决定书,指定河南路通律师事务所为太行橡胶厂办理人,担任展开破产清算相关作业。
现因办理人收到部分债权人供给的产业头绪,为标准破产产业办理,清晰产业归属,保证整体债权人及相关权力人的合法权益,办理人在履职过程中,对太行橡胶厂厂区内剩下产业进行了全面清查。经查,厂内现存一批没有清晰归属的产业,详细包含但不限于:部分机器设备、管道、锅炉、厂房隶属设备及其他可移动物品。
现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》第三十条、第三十八条、第一百二十三条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则,就上述产业的权属招领事宜公告如下:
凡建议对太行橡胶厂厂区内上述剩下产业享有所有权、担保物权或其他合法权力的自然人、法人或其他安排(以下总称“权力人”),均应在本公告指定期限内提出招领请求。
权力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(到2026年2月8日17时00分),向办理人提交书面招领请求及相关证明资料。
权力人请求招领时,需提交以下完好资料(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,复印件需加盖权力人公章或签字承认):
1. 书面招领请求书,载明权力人根底信息、建议权力的产业称号、数量、类型、方位、权力来历及建议的权力类型(如所有权、租借权等);
2. 权力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: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,法人或其他安排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、法定代表人/担任人身份证明书;
3. 权属证明资料:包含但不限于购销合同、租借合同、仓储协议、产权证书、发票、入库单、验收单、典当挂号证明或其他可以证明产业归属的有用凭据;
1. 提交地址: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焦东南路1161号世豪广场龙源商务三楼河南路通律师事务所310房间
3. 联络电线. 电子邮箱:(如需电子提交,可将资料扫描件发送至该邮箱,邮件主题注明“太行橡胶厂产业招领+权力人称号”)
1. 办理人收到招领请求后,将在15个作业日内对资料来检查,并与相关方核实状况,构成检查定见;
2. 办理人将书面告诉权力人检查成果,对符合条件的,依法承认其权力;对不符合条件的,阐明不予承认的理由;
3. 权力人对办理人检查定见有贰言的,可在收到告诉之日起10日内,向办理人提交书面贰言及弥补依据;办理人应在收到贰言后10日内做复核并答复,贰言建立的,调整检查定见;贰言不建立的,奉告权力人可依法向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1. 逾期未提交书面招领请求及完好证明资料的,视为主动抛弃对上述产业建议权力,相关产业将依法被认定为太行橡胶厂破产产业,由办理人一致处置用于清偿债务;
2. 逾期建议权力或在产业处置后提出权力建议的,办理人将依法检查,即便承认权力,权力人也需承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生的产业仓储、保管等相关联的费用,且或许没办法参加本次破产产业分配。
1. 权力人提交的资料应实在、合法、有用,如有虚伪陈说或供给虚伪依据,需承担对应法律责任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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